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司〔2024〕63号),为全市域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以下简称“服务圈”)建设,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湖州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共同富裕绿色样本和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先行区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突出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强化数字赋能、制度创新,推动“服务圈”有形覆盖、有效覆盖、有感覆盖,以均衡普惠、便捷智能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全面承接落实省定目标任务,达到城区、乡村、偏远地区均衡可及标准,同步完成市域特色站点建设,同步推进专项改革突破事项,到2024年9月底,本市全域“服务圈”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对“服务圈”的满意率达96%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一体化构建服务网络
1.应用1个线上服务平台。贯通应用省统建服务平台,按照行政区划标明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经纬度,依托“服务圈”线上平台生成服务指引地图(空间治理地图)并进行合理完善(参考附件3),悬挂于站点室外醒目位置。合理调配各区县自助终端,根据使用频次动态管理,按需配置乡村版智能终端。(责任单位:区县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司法分局,时限要求:7月底前完成)
2.夯实4级线下服务平台。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规范化,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增值特色服务”两类事项进行梳理,绘制服务事项流程图,明确窗口岗位职责,形成事项清单、职责清单和流程图三项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标准(参考附件1),印制成折页放置于办事大厅。(责任单位:市局公法处、区县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司法分局,时限要求:8月底前完成)
3.打造N个特色服务平台。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区线下法律服务平台资源,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委员会、调解组织、法律援助中心、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等场所为基础,围绕地域特色、需求特色、群体特色,在开发区、商圈、楼宇、学校、公园、医院、养老院、车站码头等区域打造形成特色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区县司法局,时限要求:7月底前完成)
(二)系统化集成服务资源
4.整合系统内外服务资源。坚持共建共用共享,依托“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整合系统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所、足球比分预测,足球比分波胆、行政裁决等服务资源。对外联动政务服务、涉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服务等相关部门的服务资源,推动全业务、全要素资源集成(参考附件2)。(责任单位: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区县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司法分局,时限要求:8月底前完成)
5.融入公共服务发展大局。聚焦群众需求,主动将“服务圈”建设融入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围绕除险保安、基层社会治理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优势,提升服务能力。以改善劳资关系和用工环境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局公法处、区县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司法分局,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三)增值化拓展服务内容
6.迭代升级服务产品模式。鼓励支持服务资源力量靠前导入城乡基层治理小微单元,持续拓展“嵌入式”服务;大力推广通办业务、“一件事”服务,持续深化“集成式”服务;扩大产业合规辅导范围,开发商事调解服务产品,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积极探索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治理所需的“创新式”服务。(责任单位:各区县司法局、市局相关业务处室,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7.实施公证服务专项改革。以公证服务为小切口试点,做好市辖区偏远乡镇15分钟公证服务专项改革工作,延伸公证服务的触角末梢,拓展公证服务项目,紧紧围绕便民利企,积极构建“公证+基层治理”“公证+企业服务”等公证新业态,打通公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局公法处、湖州华信公证处、吴兴区司法局、南浔区司法局,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四)多元化建设服务团队
8.建立服务团队。市、区县公法中心配备1名以上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专职人员,鼓励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公共法律服务点专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吸收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兼职人员加入“服务圈”志愿者团队,围绕准入、管理、培训、退出,建立“服务圈”志愿者管理制度,做好动态线上维护。(责任单位:区县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司法分局,时限要求:8月底前完成)
9.提升业务能力。要依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在司法所层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能力提升培训活动,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知识、数字系统实际操作等内容,提升志愿者业务能力。同时,鼓励积极向上提供优化数字应用系统的优化建议。(责任单位:区县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司法分局,时限要求:8月底前完成)
(五)规范化提升服务质效
10.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分制管理机制,探索建立“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标准,对照标准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有效覆盖面,确保按时完成100%覆盖。(责任单位:市局公法处、区县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司法分局,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11.全面开展质效评价。以群众满意度评价为指征,建立闭环处置机制,坚持接诉即办,快速反应调查核实,督促即时整改反馈,完善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提高群众体验感、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局公法处、区县司法局、南太湖新区司法分局,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服务圈”建设摆在重要突出位置,纳入法治考核体系、司法行政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内容。各单位要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责任时限,加强上下联动,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并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成效。
(二)提供经费保障。实施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奖励。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基层承载力为基础,科学合理地保障线上平台硬件设备在基层站点的配备应用。
(三)扩大社会影响。加强总结本区域特色站点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日常服务中的好故事、好案例,打造具有本地辨识度的特色亮点,注重典型案例宣传,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讲好法治故事,持续提升服务影响力。